安徽关于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公告
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为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新版考试大纲,确保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
1.报名日期。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要求,为顺利接收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定于10月份组织考试软件升级改造和验证测试工作,因此,9月份不安排报名,10月份不组织考试。计划于10月中下旬开始,恢复常态化报名工作。
2.考试科目。新版考试大纲保持原考试大纲整体框架不变,突出了会计工作最基础要求,删除了失效内容,吸收了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最新变化。结合我省实际,2014年10月1日后,我省的考试科目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3.辅导教材。我省不组织编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建议考生购买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辅导教材,也可自主选择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辅导教材。届时,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网上购买系统将关闭。
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
无纸化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