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试题及答案

2012-07-24 10:29:12 字体放大: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考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解析】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的会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A选项正确。

【提示】《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法律制度的最高层次,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法律效力最强,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依据。

2.【答案】D

【考点】会计人员的管理

【解析】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D选项正确。

3.【答案】A

【考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

【解析】《会计法》规定,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权。A选项正确。

【提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4.【答案】C

【考点】会计记录文字的基本要求

【解析】《会计法》第22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C选项正确。

【提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5.【答案】A

【考点】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解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A选项正确。

6.【答案】D

【考点】原始凭证的保管

【解析】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D选项正确。

7.【答案】C

【考点】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解析】《会计法》第37奈第二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类账目的登记工作。故A、B、D选项不符合题意。出纳人员不是完全不能记账,只要所记的账不是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直接与单位资金收支增减往来有关的账目,可以承担一部分记账工作,如有些单位,出纳人员业务不多,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记账工作。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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