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财政局强化措施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013-03-21 10:39:19 字体放大: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湖北宜昌市财政局于2013年1月18日至2月28日集中开展了以电脑等电子产品为主要对象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摸清了该类资产家底,明确了资产使用状况、利用效率及责任人;对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按程序报批并进行防泄密处理后完成了报废处置。

此次清理过程中,市财政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清理电脑等固定资产的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并与机关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了账实相符。

清理工作完成后,宜昌市财政局根据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合理配置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对清理后在用的固定资产,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和机关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建立资产台账,按一物一卡的要求填写《宜昌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登记卡》,留存实物照片,明确责任人、存放地点,纳入资产管理系统。二是严格审批,控制总量。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反对铺张浪费,从严审批新增资产,禁止购置照相机、摄像机;能调剂使用的不得新购,新购必要的办公电子设备,严格执行《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控制标准(试行)》的规定,实现以存量控制增量的目的。三是严把“审批、采购、使用、处置”四个关键环节,实行集中审批、统一购买管理办法,建立科长责任制,各科室明确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实现和强化资产的全过程监管。四是建立闲置资产集中管理公物仓,集中管理调出(含离退休)人员所用资产和其他闲置资产,建立资产余缺调剂制度,实现资产配置结构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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