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财政收支自给率不足4成

2013-01-29 10:07:10 字体放大:  

2012年,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2年起,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原“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科目内容未做调整)909.1亿元,比2011年增加188.7亿元,增长26.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2年起,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原“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内容未做调整)2719.7亿元,比2011年增加435.2亿元,增长19.1%。

“从新疆财政增长速度看,2012年的增速可谓历史上最快的时期,但是收入总量依然较小,自我发展能力较弱,自给率不足一半,暴露出我区财政收支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民盟新疆区委会副主委、新疆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苏斌教授说。

将2012年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行比较后,不难发现,2012年我区财政自给率不足4成,约为33%。

长期以来,新疆大部分县级财政收不抵支,年年赤字,工资性支出过大,公用经费严重短缺。

新疆地方财政支出大于收入,不足部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补足。自治区专家顾问团专家汤一溉说:“为给新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新疆转移支付力度,2010年,中央对新疆财政转移支付1125亿元,2011年这一转移支付约达1430亿元,新疆与全国相比,获得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名列全国前茅。”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陈春平在28日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时也明确指出,2012年,自治区财政在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去年,中央财政对我区转移支付达1715.4亿元,高于中央财政对全国各地转移支付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中央财政对新疆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体现了中央财政在维护中央支出后,调剂全国贫富地区发展结构的特性,也体现出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中央对于新疆给予了更大力度的支持”,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姜爱玲表示。

在获得中央财政补助后,自治区本级财政对我区各地的补助也在增加,2012年,自治区本级对各地补助1276.3亿元,比2011年增加237.3亿元,增长22.4%。据统计,2012年我区各地支出63.8%来源于自治区补助,其中南疆三地州支出89%来源于自治区补助。自治区对各地补助较大的原因是2012年自治区统筹提高各类人员收入水平,同时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大部分拨付各地。

<--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