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将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检查

2013-01-11 10:20:59 字体放大:  

8日,吉林长春市卫生局获悉,即日起至2月5日,长春市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检查,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将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全市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基金的违法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新农合患者管理、医疗服务行为、财务和物价管理等。对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机构和个人,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追缴相关费用并处违约金、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等处理,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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