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2年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座谈会公布了2012年通过认定的110家动漫企业、31个重点动漫产品、16家重点动漫企业和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12家动漫企业名单。
据了解,自2008年有关部门出台《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来,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动漫企业已有四批500家,国家级重点动漫产品66个,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34家,获认定的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企业共两批22家,这些企业已成为我国动漫产业的主力军和骨干,其中产值过亿元的有13家。
据抽样统计,2008年和2009年40多家企业每年享受税收减免额度为1300万元,而2010年和2011年20家企业每年享受税收减免额度就超过了2000万元;动漫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纳税额持续增长,分别从2010年的5.21亿元、1.01亿元和4207.33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7.67亿元、1.21亿元和5288.7万元;减免税总额在2010年、2011年分别达到1822.89万元和2178万元,其中,营业税减免分别为644.8万元、833.66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分别为1169万元、1329.7万元。
据了解,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将考虑适时修订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将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动漫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