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完成移交地方管理协议

2012-10-30 10:34:18 字体放大:  

昨日(10月29日)召开的全国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全国铁路运输法院全部完成签署移交地方管理的协议,17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58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与铁路企业正式分离,3700余名铁路法院干警转变隶属关系。

目前,在改制人员身份过渡中,24个省(区、市)铁路运输法院已完成公务员审核或登记工作,全国铁路运输法院75%的人员已解决身份过渡问题。同时,在资产移交方面,除由铁路部门负责调剂解决办公用房的9个铁路运输法院外,其他56个需新建“两庭”(审判庭、人民法庭)和办公用房的铁路运输法院,铁路部门应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土地补偿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各铁路运输法院的办案用车补偿、信息化装备补偿金等共计15亿余元也全部拨付到位。

铁路运输法院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历经创建、撤销、重建三个阶段。30年来,全国铁路运输法院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4万余件。此外,全国铁路运输法院30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9万余件,诉讼标的总额近3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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