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首次对新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

2012-10-29 10:26:08 字体放大:  

从市科技局获悉,吉林市将从2012年起对新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财政补助。补助金额最低500元,最高5000元。

2012年具体资金补助对象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我市新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单位名义申请的,申请人须是我市市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个人名义申请的,申请人须是我市市区常住居民。申报专利补助项目的须是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应当权属清晰、无纠纷。

资金补助标准按国内专利和国际专利分为两类。对国内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2000元,对新申请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500元;对国际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5000元,对国际发明专利获受理的每件补助2000元。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在鼓励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方面出台资金扶持政策。申请资金补助单位及个人可直接到市科技局专利处进行申报,并通过吉林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www.jlst.gov.cn)查询和下载相关材料。2012年申报材料报送从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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