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省物价局10月23日举行的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改革背景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省物价局报请省政府同意,拟于近期召开听证会,对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改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天然气用户气量抽样调查情况,综合考虑冬季用气和家庭成员多对气量需求更大等因素,拟将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按照满足正常合理的基本用气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气需求划分为两档,气价实行分档增加:确定月用气量5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内为阶梯气价的基级(第一档),作为优先类用气;超过年用气量600立方米部分为第二级(第二档),作为允许类用气。第一档气量,原则上覆盖三市90%以上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气量,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提高;第二档气量,按照三市不到10%的用气量大的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执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上浮0.55元左右,刚好与长株潭三市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同价。按照这一分档阶梯气价方案,对于三市90%以上的普通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仅不到10%用天然气来采暖的家庭才会增加部分支出。
方案中允许类气价在优先类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55元,主要考虑:长株潭三市居民用气量上游供应不足,需要用工业用气量等来补充,目前三市工业用气和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差价为0.55元,允许类气价在优先类气价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55元,刚好与长株潭三市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同价。长株潭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式气价后三市燃气公司增加的收入,将主要用于弥补气源采购成本的增加和储备站费用增加的支出。
方案提出,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气试行阶梯气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燃气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多,基本生活(除采暖外)用气量超过规定年购气量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所用气量仍属优先类用气,价格仍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