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谈到四季度各项工作时提出,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受访的多位接近相关部门的专家均证实,收入分配总体方案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并上报国务院。曾参与该方案内部讨论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预计,方案可能在12月份出台。
据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其基本框架中,包含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等多方面内容。同时,对于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方案中也可望给出明确目标。"经过多年酝酿、讨论和修改,即将出台的方案已经比较成熟了。" 曾参与该方案内部讨论的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小丽透露,最终版本的方案将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和组合设计,也更加着重于如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水平。
方案曾两次提交均未通过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订。在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曾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因高层领导认为需要继续修改而未获通过。
关于方案的基本框架和精神,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课题组负责人李实表示,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加大财政、税收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由于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方案从一开始制订就产生各种分歧。从2007年至2009年,国家发改委曾就此前后举行过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各部委及各方专家围绕收入差距大小的判断、控制垄断行业薪酬、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敏感议题,一直争议不断。"对收入差距的估计就有分歧,因为涉及到如何定义‘收入’,不光是现金,还包括实物收入、补贴、暗收入。又比如限制垄断部门高收入,怎么界定‘垄断部门’?还有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有人认为这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政府政策起不了多大的调节作用。"李实说。
起草中的分歧与争执
关于"两个比重"(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低还是不低也有分歧,有人拿出金砖四国的数据做横向比较,认为中国的"两个比重"并不低。
关于当前收入差距不合理偏大,各方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改革的着重点是放在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上,又形成了分歧。有人认为分配不公主要是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造成的。应该首先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来解决;有人则认为现阶段改革重心应放在初次分配领域,包括对财税体制、工资制度、农民收入分配、要素分配制度、垄断行业进行改革。"方案讨论过程中争议较多的还有‘提低’,在相关财税减免相关的支持很难达成共识,难以操作。"苏海南透露,比如有人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税该减的也减得差不多了,没必要再减了。还有意见认为企业减税和工资增长没法挂钩,而且这样操作容易形成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过度干预,不妥当。
关于上市公司的薪酬问题也迟迟未达成共识。"有人认为上市公司的事就由市场去定,由薪酬委员会提方案,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决策,没多大问题;有人指出这本质上还是高管自定薪酬,应该修法,形成内部制衡机制,在这方面没有完全形成共识。"苏海南说。
据相关人士介绍,收入分配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社保制度设计等多个层面,而且方案涉及到多个具体部委的操作执行,部委之间又缺乏规范的磋商沟通机制,"有些部门对此难免有抵触情绪。"这也使得方案的出台更为困难。
在苏海南看来,收入分配是对体制和利益的重新洗牌。既得利益者不愿受到损失,形成阻力,所以就拖得比较久。
此外,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涉及经济社会体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复杂性,注定了各方从达成共识,形成清晰思路,到明确各种可行性政策,都需要较长的时间。
拉大差距的因素仍存在
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久攻不下的八年里,居民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
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转折期的中国收入分配》报告显示,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不到0.3,到2001年攀升到0.45左右,至2007年进一步上升到0.48。
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造成的财产性收入差距急剧扩大,行业垄断造成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被认为是造成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报告显示,金融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在2003年高出49%,在2009年高出87%。
由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也指出,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达4553倍,企业内部近5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
国有和私营部门员工的收入也差距巨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仅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近58%。
李实领导的课题组则更多关注城乡收入差距。他们估算,在考虑公共医疗、养老、教育补贴等社会福利项目后,2002年城乡居民的人均"暗收入"大约为4200元,而农村居民为250元。如果将这部分收入计入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中,那么城乡居民的收入比率会上升到4.35:1。
研究还显示,最近3-4年全国收入分配差距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但是灰色收入、腐败收入等因素给总体收入差距变化带来不确定性。“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因素在一段时期内仍持续存在,收入差距将在较高水平持续一段时期,然后才走向下降。这个时期的长短,取决于未来的政策选择。”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认为。
收入分配问题拖而不决,会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风险,同时利益集团反对改变既有格局的力量会更加强大,使政府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努力面临更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