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1年12月15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期限为2年。最近,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申请作为新出口商适用单独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该公司的进口部分汽车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行新出口商复审调查。自2012年10月19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的部分汽车产品,除征收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75号规定“其他美国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率(21.5%)和反补贴税率(12.9%)征收反倾销税保证金和反补贴税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消费税保证金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在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决前,暂不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针对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征收“双反”保证金事件,对日产汽车在华销售实质影响不大,因为目前国内市场上进口自该公司的产品数量非常小。
昨日,记者向市内一家专门出售日产进口车的销售店查询,对方表示,在售的两款日产进口车贵士、GTR均从日本原装进口,并没有美国生产的车型在售。他表示,在一些非官方进口渠道,才可能会有上述两款车的“美版”出售。
由于在华销售主要透过在国内的合资车企拉动,早在去年12月我国对自美国进口的部分汽车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剑指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后,通用、宝马等“上榜”车企就指出对其中国总体销售影响不大。日产目前拥有东风日产、郑州日产等合资车企业。去年,日产品牌以及英菲尼迪品牌在华销售累计达124.77万辆,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