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裁定,中国向美国出口太阳能电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结果不变,美方“双反”大棒就将挥向中国相关企业。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11日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美国商务部10月10日最终裁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同时,美商务部还裁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这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按照美方的贸易救济程序,对此案的调查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根据目前的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该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裁定基于不合理依据和做法
沈丹阳表示,美国在新能源领域挑起贸易摩擦,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阻碍新能源发展的消极信号,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挑战的大趋势背道而驰,也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关于不采取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承诺相违背。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孙广彬指出,美商务部在对中国适用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调查方法的同时又进行反补贴调查,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美商务部在此案调查中存在诸多不公正、不合理之处,导致中国企业的税率被高估”。比如,在倾销方面,美商务部继续坚持选择基本不生产太阳能电池的泰国作为替代国,采用该国数据来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人为抬高倾销幅度;在补贴方面,美商务部不合理地裁定中国多晶硅生产企业和中国商业银行是公共机构,并采用不利事实推定等不合理做法,人为构造补贴并抬高补贴幅度。
孙广彬指出,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各项非价格优势。中国企业从来没有实施也无意开展实施低价位的恶性竞争。近年来,中国光伏企业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并致力于技术进步和革新,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深受众多美国消费者的喜爱。他说:“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企业实施征收双反关税,之所以被美国商务部裁定出较高的倾销和补贴幅度,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美国反倾销体系中一系列对中国不利的歧视性做法。”
孙广彬表示,中国企业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真考虑中国企业的观点、立场和提出的有力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同时,中国企业不排除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者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公平做法提出挑战,维护合法利益。涉案企业江苏天合光能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表示,天合光能将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保留对美国商务部或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进一步上诉的权利。
美方自损新能源领域利益
沈丹阳指出,实际上,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孙广彬也认为,此次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征收反倾销税,将影响美下游用户的利益,危害美国太阳能行业的长期发展,损害美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利益。
美国太阳能产业上下游许多企业反对美国商务部的相关裁定,支持中国企业的此次应诉工作。这些企业认为,对中国相关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将扭曲市场竞争,推高产品价格,妨碍太阳能普及,并威胁美国太阳能开发和电池板安装行业的数万个就业机会。比如,美国太阳爱迪生公司指出,“太阳能世界”等企业经营困难,并非中国的不公平竞争所致,而是由于其未能适应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包括美政府对太阳能行业的扶持政策减少以及来自天然气等其他能源的竞争加剧等。
在美国商务部终裁公布后,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主席罗恩·雷施发表声明指出,打贸易官司不能解决美中经贸面临的复杂挑战。他说:“在针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的‘双反’案之前,美中太阳能产业有着良好、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他呼吁美中两国的政府和相关企业回到合作的轨道上来。鉴于太阳能是新兴产业,各国政府给予扶持是通行做法,雷施呼吁国际社会通过谈判就各方可以接受的太阳能产业扶持政策达成共识,以促进全球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美国舆论担心,在总统大选年,奥巴马政府频频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安全审查手段等限制中国产品和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可能使中美经贸关系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