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或考虑对机动车征收排污费

2012-10-18 09:35:47 字体放大:  

连日躁动的汽车排污费征收传闻在深圳得到了印证。

10月15日,深圳市发改委人士向媒体透露,根据初步论证,汽车排污费征收有望拿出3套备选方案,由于深圳特区人大被授予立法权,有望先试先行,未来有望以地方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但该人士没有透露汽车排污费征收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开征时间表。

该知情人士介绍,三种方案的关键点集中在汽车排量的起征点和排污费的起征额上。目前考虑排量起征点有1.0升以上和1.5升以上两种,起征额有每年300元、500元和1000元三种考虑。

深圳酝酿征收汽车排污费并非空穴来风。根据今年5月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深圳市发改委负责在今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排量征收排污费的方案,征收对象主要针对传统的燃油车。

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除了深圳,北京市亦在酝酿对机动车征收排污费。

作为一项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深圳和北京的市民对政策制定的参与却说不上深入。据上述深圳市发改委人士披露,深圳当前正在走社会调查表设计、信息采集等步骤,为政策出台进行一些基础性工作。但截至目前,广大市民对此项政策如何制定知之甚少。

据了解,深圳市汽车保有量达到240多万辆,假如每辆每年收汽车排污费1000元,年财政增收可达到24亿多元。

“在开征汽车排污费之前,一定要经过充分论证。论证内容包括如何开征以及征收后的环保效果等。目前我国油费中的燃油附加税,其作用之一就是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如果新征汽车排污费,是否该考虑取消燃油附加税?”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嘉向本报记者表示,新增加一项收费需要十分慎重,不能阻碍居民的生活改善需求,或者过大增加居民的出行成本,而且征得的款项也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城市环境质量改善。

“我们收取排污费,不是为了收取一种费用,而是为了解决污染的问题。至于如何解决,这涉及公共政策的改变,需要更多的探讨。在这之余,其他一些措施也应该平行地加以研究。”中国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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