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开始,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将纳入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现全程监管。
10日,财政部、卫生部颁布《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表示,将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并会对其实行全程监管。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办法》统一了医疗收费票据式样、防伪措施和监制章,并对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进行管理和规范,明确提出了将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程监管。
上述规定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能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