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考试重点: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2013-03-14 21:22:04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天津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考试讲义”,2012年陕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6日-5月31日,希望对参加2013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由于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要求的不同,原始凭证的名称、格式和内容也是多种多样。但所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自制的和外来的凭证)都是作为经济业务的原始依据,必须详细载明有关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必须明确经办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因此各种原始凭证都应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所包括的基本内容通常称为凭证要素,主要有: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的名称;

4.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等);

5.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6.经办部门及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为了满足计划、业务、统计等职能部门管理经济的需要,有的原始凭证还需要列入计划、定额、合同号码等项目,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原始凭证的作用。对于国民经济一定范围内经常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应由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凭证格式。

随着经济业务的复杂化,多用途、复式凭证的应用日益增多,使原始凭证的内容逐步扩大。例如,银行结算凭证大多一式数联,分别作为收款人、付款人和双方银行的原始凭证。这种凭证中不仅要增加一些必要项目,而且要选择其中必填的项目。又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用面很广,规定为一式四联,分别为存根联、发票联、税款抵扣联和记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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