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串讲:预算的编制

2012-12-14 14:51:16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北京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重点”2013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3月16日起举行,希望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

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财政年度

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1)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

①法律、法规;

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③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④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⑤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

①法律、法规;

②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③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④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⑤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⑤上解上级的支出;

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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