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北京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重点”2013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3月16日起举行,希望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
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财政年度
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1)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
①法律、法规;
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③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④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⑤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
①法律、法规;
②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③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④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⑤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⑤上解上级的支出;
⑥下级上解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