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串讲: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2012-12-14 14:40:51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北京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重点”2013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3月16日起举行,希望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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