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讲义3.8:汇兑

2012-09-27 10:17:49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朋友们提供“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的讲义”,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汇兑(汇兑结算)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单位和个人(同城、异地)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3.分类——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自行选择。

(1)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费用较低,但速度相对较慢。

(2)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通知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电汇速度快,费用较高。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兑,应向汇出银行填写信、电汇凭证,详细填明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收款人名称、汇款金额、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以免填)等各项内容,并在信、电汇凭证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汇款银行查实款项确未汇出时,方可办理撤销。

2.汇兑的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及时办理退汇;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例题6·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没有金额起点限制的有(  )。

A.委托收款 B.支票 C.托收承付 D.汇兑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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