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证《财经法规》重点:税收法律制度

2012-07-20 17:48:40 字体放大: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3)税收行政规章

包括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税收规章。

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政府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如《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规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细则》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含本级)各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涉及税务行政管理相对****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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