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3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公告

2013-07-12 17:27:1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浏阳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2013〕14号),现将我市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下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1日至10日,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蓝色、白色)。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证件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二、报名方式

1、参加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前培训班的考生,可携带1张一寸彩照和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浏阳市财会学校进行现场网上报名缴费。培训费为现场缴费,具体培训课时安排及收费情况请登录浏阳会计网(http://www.lykuaiji.net)查看招生公告。

2、2013年下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辅导资料分网上订购和现场订购两种方式:网上订购的教材概不负责寄送;现场订购的教材到浏阳市财会学校领取。考生可登陆浏阳会计网(http://www.lykuaiji.net)或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网站上的链接网址进行报名、缴费、订购考试辅导资料和打印准考证工作(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

三、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市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

考生必须在2013年11月4日至15日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若遗失准考证,可在浏阳市财会学校204办公室补充打印。

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1月16日至30日。浏阳地区报名考生一律在浏阳市财会学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湘价费〔2011〕151号)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六、其他事项

1、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后6个月内登录浏阳会计网,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证件照一致的相片和相关有效证件到长沙市财政局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731-83601053、83611762

地 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浏阳市财会学校2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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