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巩义市财政局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希望对参加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各财政所、市直各单位,驻巩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政会【2013】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2013年度我市初、中级及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必学内容
1、 企业单位会计人员
(1) 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四个学时)
(2) 企业内部控制操作实务(四个学时)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 公务卡改革政策与实务(四个学时)
(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个学时)
(二) 选学内容
会计人员完成上述必学内容后,可根据各自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选学,每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当年所学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必须达到24个学时(含考试时间)。
二、 合作网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www.nai.edu,cn/)、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www.dongao.com)。
三、学习方法
1、由会计人员登录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继续教育报名,选其中一个网校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可以对三个网校提供的课件分别进行免费试听,试听时间15分钟。选定一个网校后,通过网上一次性缴费,然后登陆所选网校进行网上学习,按规定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没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必需先采取信息方可网上学习)。
2、正式开课以后,每10分钟网校与学员互动,弹出回答问题窗口,不回答的即停止计时,原计时有效,可以累计。
3、会计人员学习的学时可以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每科考试合格(60分)后通过会计管理系统自动记录本人信息库;学习结果可在会计管理系统中查询。会计从业资格书上不再签章。
4、以往年度没有参加学习的可通过网上进行补课,补课完成后,方能学习本年度课程,补课方法同当年参加学习。
5、凡当年已缴纳未完成学时的人员,学习考试时间延长至下年度2月底。从3月1日起,需重新缴费听课。
6、50岁以上的会计人员,不方便网上学习的,请于2013年7月31日前到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科(市财政局508室)登记,安排面授学习。
四、 缴费办法
统一收费标准。每人当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学习应通过银联卡网上缴学费人民币60元,补课费80元。
五、具体要求
(一) 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到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科备案,报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库。
(三) 高级会计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经省财政厅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库。
联系电话:64350110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