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出
(一)会计人员登录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申报系统http://218.22.1.72/ahkj/,点击“注册、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奖励登记”,登录后选择登记类型为“调转登记”,填写调转信息并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
(二)会计人员办理调转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此表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一般为调转前三年)。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逾期未办理调入手续,调转申请将自动失效。
二、调入: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传输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至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1、《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
2、《基础信息表》;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6、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
三、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财政窗口,咨询电话:2364103,2365745。
四、另办理调出时必须先网上申请(2011年6月30日止)换证再办理调转手续,调至外省暂无法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