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2010-12-31 14:50:43 字体放大:  

各位考生: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已更新升级,为方便考生办理新证,现将办理新证流程告知如下:

一、查询考试结果

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在“会计专栏”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下点击“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能查到本人考试结果。

二、填写本人信息,打印申请表

在“会计专栏”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下点击“合格考生办证申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在准确、完整地填完个人信息后,可直接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当时不能马上打印的,可在合适时间再次登录,点击“打印办证申请表”按钮,即可打印。办证人员要在该表的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盖章;在校学生可到学校或系里盖章)。

按照《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试合格人员需在90天之内,到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 现场受理确认

各地财政的会计处(科)具体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办证申请,考生可按照各地的具体要求办理新证。

在长中省直及长春市的合格考生由长春市财政局负责办证,长春市财政局受理办证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3号厅窗口。

四、办理新证材料

请合格考生持下列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全部为A4纸打印版)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加盖公章)。

2、①享受免试1科的人员,需带珠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享受免试2科的人员,需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6个月内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同版)

5、非本人亲自办理的,需出示《委托书》1份(样式附后),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领取新证书

持现场确认时发给的《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受理通知单》确定的日期领取证书。

附件:委托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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