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012-12-03 11:11:27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现金折扣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的考生有所帮助!

现金折扣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它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来表示。例如:“2/10,1/20,N/30”表示买方在10天内付款,销货企业将按商品售价给客户(即购货企业)2%的折扣;买方在20天内付款,企业可按售价给客户1%的折扣;企业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但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到现金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现金折扣又称购货折扣,对于销货企业来说,现金折扣又称为销货折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这个规定并未涉及到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目前对现金折扣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可供选择:

1.以商品销售价款作为计算现金折扣的依据,纳税不涉及调整。

例: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合同约定条件为3/10,n/30。若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应享受现金折扣600(20000×3%)元,即销货方记入财务费用金额为600元。这种处理方法不涉及纳税调整问题。

企业赊销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折扣期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22800

财务费用600

贷:应收账款23400

2.以商品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合计数作为计算现金折扣的依据,纳税不涉及调整。

上例中若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应享受现金折扣702[(20000+3400)×3%]元。这种处理方法仍然不涉及纳税调整问题。

企业赊销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折扣期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22698

财务费用702

贷:应收账款23400

3.以商品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合计数作为计算现金折扣的依据,同时纳税调整减少。

上例中若客户在10天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为702元。即销货方记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600(20000×3%)元,同时冲减增值税额102(3400×3%)元。

企业赊销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折扣期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22698

财务费用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贷:应收账款23400

4.以商品销售价款作为计算现金折扣的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现金折扣确定时再开。货款金额20000元,现金折扣金额600(20000×3%)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000-600)×17%=3298元。

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98

贷:主营业务收入19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98

在以上四种现金折扣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中,笔者认为第一种处理方法更为合理。理由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会计准则的角度讲,按价税合计数折扣,不符合现金折扣的定义。因为现金折扣是销货企业对于提前偿还货款的客户所给予的低于发票价格的优待,或给予价格上的折让。现金折扣本质上就是价格上的优惠。况且,将企业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以财务费用形式计入利润表,并在其收入中抵扣,这种方法也充分体现了配比原则。上例中,在增值税不折扣的方法下,记入财务费用的现金折扣600元,与主营业务收入20000元之比为3%。如果按照价税合一作为现金折扣方法处理,财务费用702元与主营业务收入20000元之比为3.51%,不等于现金折扣比例,即费用没有与收入对应配比。

第二从税收的角度讲,增值税是价外税,它应按价外运行模式运转,即:垫付——收回——上交。在现金折扣条件下,这种价外运行模式也不应该被打破。上例中,假定企业赊销的这批商品,从供货方进货时共付款21060元,其中进价18000元,进项税额3060元,从增值税价外运行模式看,该企业垫付税款3060元,应收税款3400元,应交税款340元,如增值税也给3%折扣,即102元,其销项税3400元不变,应交增值税340元也不变,而该企业实际仅向客户收取了3298(3400-102)元增值税,它必须另筹102元资金上缴给国家,这时增值税价外资金运行模式遭到破坏。如果采用折扣时开具红色发票冲减增值税方法时,则企业提供的折扣有102元转嫁给了国家,即国家少收了102元税款。由此可见,现金折扣下,采用税款折扣和开具红字发票都是不妥当的。前者的错误在于企业要另筹款(102元)支付已折扣的税款;而后者的错误在于企业理财过程中的付出(指税款折扣102元)由国家承担;两者都使增值税金在企业价外进行的完整模式遭到了破坏。

现金折扣作为商业信用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在推动物流运转、活化债权人资金、节省债务人资金成本等方面有着现实的积极作用。而做好现金折扣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不仅有助于真实、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的生成和利用,而且对维护税法的公平、公正和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因此,它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好的一份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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