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第五批会计从业考试合格人员领证通知

2012-10-23 09:26:11 字体放大:  

2012年第五批次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本年度11月26日至27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序号,到南岗区华山路89号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领。由他人代领的考生,须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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