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12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2-10-19 09:32:17 字体放大:  

滨州市2012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本年度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登陆滨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zczj.gov.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并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信息表打印2份)

(二)现场确认

考生提交信息完毕后,请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毕业证原件到所选市、县(区)财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三)网上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络报名网站由2012年10月22日开始开放,报名门数达到省厅规定的最大限度时,系统自动关闭。报名的同时信息确认及缴费同时开始,信息确认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4日。

二、考试科目及相关政策说明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视为考试合格,并由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验印、核发考试合格成绩单,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和珠算等级证书长期有效。

3、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考试成绩以省厅公布的成绩为准。

4、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请报名人员不要在同一月份考试中同一科目重复报名,一旦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三、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考试费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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