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润的核算
企业的利润指标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1、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损失) + 投资收益(- 投资损失)
(1)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3)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2、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和无形的出售)处置收入、非货币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
罚款收入、损赠利得、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2)营业外支出:同上。
3、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是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核算
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10%/?%) 贷:应付股利 / 应付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五、利润表的编制
利润表是根据“收入 – 费用 = 利润”的基本关系而编制。
利润表中“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中期财务报告中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年度报告填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
若上年利润表中与本年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样,则按当年口径调整上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