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经济专业合格证书的发放通知

2014-05-16 11:00:14 字体放大: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号)。发证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6月16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哈铁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报名所在的考区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和发证时间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各考区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心

二O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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