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北京2011上半年丢失经济师合格证的考生请注意,经济师合格证书将从5月10日开始补发,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办理新的合格证书。具体请阅读正文:
2011年上半年北京丢失证书补发领取通知
2011年3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11年5月10日、11日(9:00--16:30),持以下证件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