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精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程序
申请 审批拨地 发证
(三)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
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具有地上建筑物的合法的产权证明
划拨土地转让﹡
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
不办理出让手续,转让方将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划拨土地出租
划拨土地地上物出租的,应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划拨土地抵押
房地产抵押的,抵押金额不应包括土地价格
因抵押权实现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办理出让手续并补交地价
凡上缴土地收益的土地,仍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