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设工程保险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内容的测查,了解应考人员是否理解工程保险的特征和类型;了解应考人员是否掌握建筑工程保险的一般知识,是否理解投保是建设工程风险转移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检测应考人员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项目的投保和进行赔偿处理的能力;了解应考人员是否理解安装工程保险与建筑工程保险的区别,是否了解其他工程保险,并能够充分利用保险为工程项目服务。
考试内容
(一)工程保险概述
工程保险及其特征;工程保险的类型。
(二)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风险保障项目;建筑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和总除外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附加险;建筑安装期内的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保证期内的物质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
(三)安装工程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安装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
(四)其他工程保险
建没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