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三、逾重行李费
(一)逾重行李超过免费行李额的行李称为逾重行李。
(二)逾重行李的费率
1。计重制
对于国内航班,逾重行李的费率按填开逾重行李之l3所适用的公布直达单程成人正常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逾重行李费等于逾重行李重量乘以逾重行李费率。逾重行李重量以公斤为单位,不足一公斤部分四舍五人。
对于国际航班,逾重行李的费率按填开逾重行李之日所适用的以当地货币公布的直达单程成人正常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
2。计件制
采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时,超过计件免费行李额的逾重行李费按最新的PATGENERALRULES公布的费率计算。
四、声明价值附加费
旅客的托运行李在国内航线上运输,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l0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o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