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税法体系讲义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是授权性法规。
(3)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不是单一的法律。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1。税法的效力
(1)税法的空间效力:是指税法在特定地域内发生的效力。
①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②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2)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
①税法的生效
②税法的失效
有无溯及力:我国税法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分析的有关比率指标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分析指标有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
(一)、经费自给率
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常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常支出)
(二)、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三)、资产负债率
用负债总额比资产总额。
行政单位财务报表分析的有关比率指标
(一)、支出增长率
测算"本期经费支出总额"和"上年同期经费支出总额"的占比。
(二)、人均开支水平
用"本期经费支出总额"比"本期在职人员数"
(三)、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用"本期专项支出额"比"本期经费支出总额"。
(四)、人员经费占总支出比重
用"本期人员经费支出额"比"本期经费支出总额"。
(五)、人车比例
用"本期在职人员数"比"本期机动车车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