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所得税制度2

2011-06-09 15:25:50 来源:威廉希尔app 字体放大:  

201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财政税收-所得税制度

二、掌握该税种计税依据的规定和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收入总额是指营业性收入和非营业性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有关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前扣除项目有十六大项(详细内容见教材第118页至119页)。不准予扣除的项目有9项。请考生记忆相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有助于考试时回答实际分析运用题。

【例题2】下列各项利息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收入

B。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C。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答案】C

【解析】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应该照章纳税。

三、熟悉所得税额的计算;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税款征收方法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了解10项具体的税收优惠。

了解税款征收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每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地点:纳税人向其所在地即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注册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