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原始收入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所有常住单位增加值之和。
1、劳动者报酬:
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应从单位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工资总额、福利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
注:农户和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纯收益主要是劳动所得,也都列入劳动者报酬。
2、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不是新创造的价值,但也属于追加到劳动对象上的价值,即增加值的一部分。
3、生产税净额:
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应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是企业从事有关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各种税金、附加费和规费,如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企业管理费中各种税金等,是企业的利前税,不包括所得税。
4、营业盈余
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计入营业盈余中。
注:
劳动者报酬为居民所得;
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为企业、单位所得;
生产税净额为政府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