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速度与增长速度
(一)发展速度
1、发展速度:是以相对数形式表示的两个不同时期发展水平的比值,表明报告期水平已发展到基期水平的几分之几或若干倍。
由于基期选择的不同,发展速度有定基与环比之分。
(1)定基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通常是最初水平)的比值,
(2)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的比值,用表示,
(3)定基发展速度与环比发展速度之间的关系
第一,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时期内各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
【例题:2003、2004年、2006年】环比发展速度等于()。
A。逐期增长量与其前一期水平之比
B。累计增长量与最初水平之比
C。报告期水平与最初水平之比
D。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之比
答案:D
【例题:2005年、2006年、2007年单选】以2000年为基期,我国2002、2003年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定基发展速度分别是137。4%和164。3%,则2003年与2002年相比的环比发展速度是()。
A。16。4%
B。19。6%
C。26。9%
D。119。6%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