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计算运费基本条件

2011-06-13 12:28:57 来源:威廉希尔app 字体放大: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计算运费基本条件

1。计费重量单位

(1)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

(2)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3)零担货物按货物重量或货物体积折合重量择大计费,即每立方米重量不足500千克的轻浮货物,按每1立方米体积折合重量500千克计算。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基本单位,不足10千克时进为10千克。

2。运价里程

运价里程应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的合资、地方铁路和铁路局临管线到发的货物也按发、到站间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径路的,按规定的计费径路计算。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实际经由计算:

(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非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

(3)属于"五定"班列运输的货物,按班列径路运输时。

运价率

铁路货物运价率是根据运价号相应制定出对应于每一运价号的基价1(发到作业基价)和基价2(运行作业基价)。基价1是货物在发站及到站进行发到作业时单位重量(箱数)的运价。它只与计费重量(箱数)有关,与运价里程无关。基价2是指货物在途运输期间单位重量(箱数)每一运价公里的运价,它既与计费重量(箱数)有关又与运价里程有关。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见表10-1,教材P167。

(1)普通整车货物的运价号为1~6号、加冰冷藏车货物和机械冷藏车,基价1的单位为元/t,基价2的单位为元/(t·km);整车货物运价号中的7号为按轴计费的运价号,无基价1,基价2的单位为元/(轴·km)。

(2)零担货物的运价号21、22号。基价1的单位为元/10kg,基价2的单位为元/(10kg·km)。

(3)集装箱货物,分别按1t箱、10t箱、20ft箱、40ft箱制定基价1和基价2。基价1的单位为元/箱。基价2的单位为元/(箱·km)。

(四)其他相关规定

货物运费按照承运货物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照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核收。

每项运费、杂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人处理。

各项杂费凡不满一个计算单位,均按一个计算单位计算(另定者除外)。

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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