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复习财政税收-所得税制度3

2011-05-28 11:07:3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二)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1)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申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2)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以上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是在减除8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3200元。

(3)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例题2:工资、薪金所得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包括:

A。境内工作的港澳台同胞

B。在国外打工的中国居民

C。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D。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中方人员

E。驻华办事处的外籍代表

【答案】ABCE

税额计算: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征收的模式,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分别计算。

分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各分项应纳税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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