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国有资产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国有资产的概念与分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否掌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与要求,以及是否具有进行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国有资产管理概述
国有资产的概念与分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任务与主要内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含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四)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
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含义及特点;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三、财政平衡与财政政策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财政平衡和财政政策的基本理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等内容,一级是否具有进行财政平衡、财政政策分析,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进行管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政平衡
财政平衡的含义与情形;财政赤字的内涵,财政赤字的计算口径与类型;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及其经济效应。
(二)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的含义;财政政策的目标;财政政策工具;财政政策的类型,财政政策效应的内涵。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货币政策的基本知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比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及其效果;我国财政政策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