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货物和劳务税的基本制度,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各税种的基本要素及计算征收方法,以及是否具有运用货物和劳务税制度规定和方法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增值税制
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
(二)消费税制
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三)营业税制
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营业税的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四)关税制
关税的纳税人;关税的征税范围;关税的税率;关税的计税依据;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关税的税收优惠;关税的征收管理
五、所得税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所得税制度中各个税种的概念、各税种的基本规定,是否掌握税款计算和征收方法,以及是否具有运用所得税制度规定和方法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规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内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六、其他税收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财产税制,资源税制,行为、目的税制等各税种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定,是否掌握应纳税额计算和征收以及税制改革等内容,以及是否具有运用财产税制,资源税制,行为、目的税制规定和方法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产税制
房地产税的概念,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房产税的税率,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房产税的减免、征收方法及房产税改革的发展趋势。
契税的概念,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契税的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契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车船税的概念,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车船税的税率,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二)资源税制
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三)行为、目的税制
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教育费附加的概念,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和征收范围,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和应纳费用的计算,教育费附加的减免和征收办法。
七、税务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我国现行税务管理制度,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减、免、退管理,经济税源调查等税收控制的内容,以及是否具有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控制管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税务基础管理
税务登记的概念、范围和种类;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的内容和发票检查的要求;纳税申报的概念、对象、内容、方式与期限。
(二)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的形式;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纳税担保的适用对象,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款的追征与退还;税收减免的种类与管理规程;出口退税的范围和形式。
(三)税收控制管理
经济税源调查的目的和内容;经济税源调查分析的种类与调查报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