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经济基础辅导笔记:我国金融中介体系

2012-12-25 11:15:5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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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金融中介体系

(一)我国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考试内容:我国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1.新中国“大一统”金融体系的建立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国家银行制度的形成。

2.1979年以来金融中介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我国目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为领导,股份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中介体系。

(二)我国当前金融中介体系的结构

考试内容:我国当前金融中介体系的结构和基本情况

1.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是我国的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2.政策性银行

2008年12月之前,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我国的三家政策性银行。2008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已转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继续履行其政策性使命。

3.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上市。

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是我国较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属于地方性质的商业银行。

以上商业银行在业务上都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4.保险公司

在业务经营方面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5.投资银行、证券公司

在业务经营方面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此外,我国还有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为数众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方面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6.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有两类: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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