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营业税制

2012-12-24 15:19:46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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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的特点:

1、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是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税营业税。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四、营业税的税率

1、税率为3%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2、税率为5%的: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3、娱乐业,税率为5%~20%。但其中台球、保龄球税率为5%。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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