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经济师考试辅导:运输特种货物的其他规定

2012-12-24 11:57:11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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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特种货物的其他规定

1.急件货物

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办理急件运输,按规定支付运费。

2.活体动物

托运人应填写“活体动物托运证明书”;需专门护理和喂养或者批量大的活体动物,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有特殊要求的活体动物运输,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注意事项或在现场指导作业;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机场托运和提取活体动物,并负责动物运输前和到达后的保管。

3.鲜活易腐物品

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应当提供最长允许运输时限和储运注意事项,而且约定时间送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除另有约定外,鲜活易腐物品的运输时限应不少于24小时(从预订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2小时算起)。

需要特殊照料的鲜活易腐物品应由托运人提供必要的设施,必要时由托运人派人押运。 鲜活易腐物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承运人因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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