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第五节税收管理,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税收管理权限包括两个方面:
第五节 税收管理
一、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税收管理权限包括两个方面:
1. 税收立法权
2. 税收管理权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为了适应分税制改革的要求,国家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1. 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2. 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注意:应记住其中典型的税种。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2.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3.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二、税收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请考生注意相关的适用范围和时限要求。
1. 设立税务登记
2. 变更税务登记
3. 注销税务登记
4. 扣缴税款登记。
(二)账簿凭证管理
涉及不同的纳税人设置帐簿、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时间、要求等规定。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
(四)税款征收
1.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5)委托代征税款
2.税款征收措施
(1)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
(2)责令缴纳
(3)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5)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6)阻止出境等内容。
(一)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教材上介绍了9种税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注意各种涉及数据的规定。
【例题2】税款征收措施包括( )。
A.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
B.责令缴纳
C.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D.行政管制措施
E.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ABCE
201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第三节税法体系
201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第三节税法体系,税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节 税法体系
一、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的特点:
(1) 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2) 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是授权性法规。
(3) 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不是单一的法律。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1.税法的效力
(1)税法的空间效力:是指税法在特定地域内发生的效力。
①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②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2)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
①税法的生效
②税法的失效
有无溯及力:我国税法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税法的解释(注意各种解释的定义及其法律效力)
(1)立法解释
(2)行政解释
(3)司法解释
【例题2】下列关于税法的解释的表述,正确的为( )。(2005年单选真题)
A.税收立法解释的效力小于被解释的税法效力
B.税法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税法的行政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相同的效力
D.税法的行政解释可以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答案:B
解析:税收立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A项不正确。税法的行政解释在行政执法中一般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不具备与被解释的税收法律、法规相同的效力,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所以C、D两项不正确。而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二、税法体系
(一)按税法内容分类
按照税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1. 税收实体法:税法的核心部分
2. 税收程序法
3. 税收处罚法:四部分构成
4. 税务行政法
(二)按税法效力分类
按照税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1. 税收法律:税收法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2. 税收法规:“条例”或者“暂行条例”。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高于税收规章。
3. 税收规章:“办法”、“规则”、“规定”。税收规章不作为税收司法的直接依据,而只具有参考性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