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预算的编制
我国政府预算包括中央总预算和地方总预算。
(一)、中央总预算的编制
中央总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的支出、返还和补助地方的支出、地方上解收入。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债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出。
(二)、地方总预算的编制
地方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当年预算收入和支出、上年结余当年安排支出的部分、上级返还和补助收入、返还和补助下级的支出、上解上级的支出、下级上解的收入。
初级运输经济(财税)辅导:部门收入预算的内容 来源:中国经济师考试中心 2010/10/12 收藏本页 网络辅导课程 部门收入预算的内容
主要包括一般收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1、一般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收入。
(2)、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弥补事业发展经费不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或提取,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政性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三种类型。
(3)、其他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政府性基金管理的原则是,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并且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4年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