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增值税制
一、掌握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
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指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一个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也可以认为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时所取得收入大于其购进商品或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另外,增值税纳税人还包括:
(1)把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租赁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2)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3)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现行增值税税制是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这两个标准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采用规范的计税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的计税方法。根据税法规定,达到三种标准(见教材)之一者,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1】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对从事货物批发零售为主的小规模商业企业,凡单位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