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企业的资本与负债(2)

2011-06-09 15:31:46 来源:威廉希尔app 字体放大:  

(三)巴塞尔协议的修正和补充(大纲不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更注重风险管理,或者说它把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监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四)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影响(大纲不要求)

[2005多选]制定《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在于使国际银行业(ACD)。

A。统一资本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B。盈利能力更强

C。更为稳健地经营

D。平等竞争

E。实现银行分业经营

三、我国金融企业资本的构成与筹集

(一)资本的构成——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1、核心资本:金融企业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

(1)实收资本(掌握):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2)资本公积(掌握)

(3)盈余公积(掌握):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4)未分配利润(掌握):金融企业以前年度实现的、但未分配的利润,又称留成收益。

(5)少数股东权益(掌握):指子公司的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不以任何直接、间接方式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

2、附属资本:是金融企业资本的一种补充形式。

(1)重估准备(掌握):固定资产重估赠值

(2)一般准备(掌握):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有贷款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等。

(3)优先股(掌握):金融企业发行的、给予投资者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等方面优先权利的股票。

(4)可转换债券(掌握):金融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金融企业普通股的债券。

[2006多选]我国金融机构附属资本的构成主要有(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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