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而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按追溯调整后的长期股权账面价值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成本。
2002年1月1 日甲企业对A企业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 (520000+2000)522000
贷:银行存款 522000
2002年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 40000
2002年7月2日再次投资时:
第一,对原按成本法核算的对A企业投资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原投资的账面价值。 2002年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522000-4500000×10%=72000(元)
2002年1-6月份应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72000÷10÷2=3600(元)
2002年1-6月份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元)
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累积影响数=30000-3600=264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投资成本) 410000
——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68400
——A企业(损益调整) 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 482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400
第二,追加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A-Z业(投资成本) 1809000
贷:银行存款 1809000
计算再次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1809000-(4500000-400000+300000)×25%
=1809000-1100000=709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709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投资成本) 709000
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由于2002年1-6月已经摊销了6个月,尚可摊销月份为114个月。
2002年7~12月应摊销:(68400+709000)÷114~6=40916(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40916
贷: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40916
计算2002年7—12月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300000×35%=10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损益调整) 10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105000
案例3
资料:(1)2002年6月8日,A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设备的价款为4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6500元;发生的运杂费为3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设备已交付生产使用。
(2)2002年6月10日,A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购人甲、乙两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两台设备的价款总额为8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6000元,支付的运杂费用为40000元,款项已经通过银行支付,两台设备已投入使用。经过市场询价后得知,甲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12000元,乙设备的公允价值为468000元。
(3)2002年6月15日,A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套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生产线的价款为63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7100元,发生的运杂费为12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安装时,耗用甲材料50000元(不含税),购进该批甲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00元,负担安装工人工资21000元,安装完毕后即交付车间使用。
(4)2002年8月1日,A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入期限为二年、年利率为10%的借款2000000元,用于建造一生产车间,该建造工程采用自营工程方式进行:为此,2002年8月2日,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该物资的价款为 10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000元;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实际领用工程物资1170000元(含增值税);领用生产用乙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90000元,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300元;工程负担工程人员工资300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158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工程其他费用50000元;工程没有发生非正常中断;工程尾期,退回剩余的乙材料3510元(含增值税);2003年8月1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