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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企业并购会计
一、企业合并的含义及其类型
(一)企业合并的含义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注意】
(1)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上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2)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3)从企业合并的定义看,是否形成企业合并,除要看取得的企业是否构成业务之外,关键要看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
一般情况下,法律主体即为报告主体,但除法律主体以外,报告主体的涵盖范围更广泛一些,还包括从合并财务报告角度,由母公司及其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形成的基于合并财务报告意义的报告主体。
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指在一个企业已经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双方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上,为增加持股比例,母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企业合并的定义,考虑到该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不属于准则中所称企业合并。
【例】2×11年6月30日,甲公司以现金2 400万元作为对价购买了C公司90%的有表决权股份。C公司为2×11年4月1日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11年6月30日,C公司持有货币资金2 600万元,实收资本2 000万元,资本公积7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判断甲公司收购C公司是否形成企业合并?
『分析提示』
对于此事项,由于C公司仅仅包含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资产和负债,不构成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对企业合并的定义,因此是不属于企业合并的。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三)企业合并的类型
按照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合并应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考虑。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含义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3)实施控制的时间性要求,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时间内为最终控制方所控制。具体是指在企业合并之前(即合并日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1年),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1年以上(含1年)。
(4)企业之间的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综合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含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例】A企业与B企业是两个归属于不同主管单位的企业,甲、乙、丙、丁、丑、寅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A企业直接拥有甲企业80%的表决权,直接拥有乙企业70%的表决权;甲企业直接拥有丙企业60%的表决权;B企业直接拥有丁企业80%的表决权,直接拥有丑企业70%的表决权;丁企业直接拥有寅企业60%的表决权,以上各项表决权的拥有都超过1年。
判断下列企业之间的合并属于哪种类型。
(1)甲与乙合并;
(2)乙与丙合并;
(3)丙与丁合并;
(4)丙、寅与丑合并。
『分析提示』
甲、乙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乙、丙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丙、丁合并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丙、寅、丑合并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是从合并方出发,确定合并方在合并日对于企业合并事项应进行的的会计处理。
合并方,是指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集团外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和负债不应因该项合并而改记其账面价值,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其在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发生前控制的资产、负债,在该交易或事项发生后仍在其控制之下,因此该交易或事项原则上不应引起所涉及资产、负债的计价基础发生变化。
在确定合并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时,应予注意的是,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合并当期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价值量相对于所放弃价值量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在根据合并差额调整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时,应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
【提示】调整的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包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举例】假定2010年9月1日为合并日。
(1)2010年9月1日编制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2010年1月1日至合并日9月1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
(2)2010年9月1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9月1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即需要编制调整抵销分录予以调整。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视合并方式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后取得对被合并方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并且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然继续经营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因该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二是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问题。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以支付现金、非现金方式进行的,该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A、B公司分别为P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子公司;A公司于20×7年3月10日自母公司P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发行了6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假定A、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公司及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A公司 |
B公司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股本 |
3 600 |
股本 |
600 |
资本公积 |
1 000 |
资本公积 |
200 |
盈余公积 |
800 |
盈余公积 |
400 |
未分配利润 |
2 000 |
未分配利润 |
800 |
合计 |
7 400 |
合计 |
2 000 |
要求:
(1)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2)计算A公司在合并日应确定的资本公积为多少?
『分析提示』
A公司在合并日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2 000
贷:股本 6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400
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为2 000万元,确认的资本公积为1 400万元。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于合并日形成的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视同该主体一直存在产生的经营成果等。
考虑有关因素的影响,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存在困难的,下列有关原则同样适用于合并当期期末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时,一般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同的,指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经凋整后的账面价值)。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应作为内部交易进行抵消。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按以下规定,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抵销分录:
借:资本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例】A、B公司分别为P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子公司。A公司于20×7年3月10日自母公司P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发行了1 5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假定A、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公司及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A公司 |
B公司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股本 |
9 000 |
股本 |
1 500 |
资本公积 |
2 500 |
资本公积 |
500 |
盈余公积 |
2 000 |
盈余公积 |
1 000 |
未分配利润 |
5 000 |
未分配利润 |
2 000 |
合计 |
18 500 |
合计 |
5 000 |
『分析提示』 A公司在合并日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000
贷:股本 1 500
资本公积 3 500
进行上述处理后,A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企业合并前B公司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3 000万元)应自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入留存收益。本例中A公司在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其资本公积的账面余额为6 000(2 500 +3 500)万元,假定其中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金额为4 500万元。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应编制以下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 3 000
贷:盈余公积 1 000
未分配利润 2 000
【合并利润表】
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双方在当期所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例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于20×7年3月31日,合并方当日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包括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20×7年1月1日至20×7年3月31日实现的净利润。
为了帮助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的构成,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当期,合并方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下应单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反映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规定的编表原则,导致由于该项企业合并自被合并方在合并当期带入的损益情况。
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相同。
2.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主要涉及:(1)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2)合并中取得有关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