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不需纳税申报。 ( )
3.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在结算时,预缴税额大于应缴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交税款,但不支付利息。 ( )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 )
5.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 )
6.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税务机关可以代位权,直接向纳税人的债务人要求交纳应缴税款。 ( )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复议,但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规章、规定等)不服的,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 )
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并对其处以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
9.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用书面申请,也可以采用口头申请。 ( )
1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同样适用调解。 ( )